開寫傳記每日一問: “你是陳老師嗎?我的回憶錄以我的角度寫,還是以你作者的角度寫?”
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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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記作家陳駿 |
2025-07-01
“你是陳老師嗎?我的回憶錄以我的角度寫,還是以你作者的角度寫?”
開寫傳記陳駿:這是想寫回憶錄的人,不管是自己寫還是找人代寫,都會問的一個問題。如果你是回憶錄的主人公,也就是自己寫自己的回憶錄,一般而言是從我的角度寫;比如你找開寫傳記撰寫,又分兩種情況:一是署名是你,不出現(xiàn)開寫傳記,以“我”的角度寫,另一種是署名權是開寫傳記,一般就是以第三人稱撰寫。
這方面并沒有嚴格的規(guī)定,自己寫自己,也可以用第三人稱(他或她或名字)。如開寫傳記的回憶錄改稿潤色一對一輔導寫作服務的案例——《三分春色一輪秋月》,主人公是一位退休老干部,也是詩人和書法家,就是以第三人稱書寫。
以“我”的角度寫,就是用“回憶的聲音”告訴讀者我的所見、所聞、所做之事、所感,這種方式能傳遞一種親近感,但也有弊端,就是把自己限制在自己的視角中,你無法窺探另一個回憶錄中人物的內(nèi)心世界,除非你能用自己的經(jīng)驗來分析他的言語。
用第三人稱(上帝視角,無所不知,無所不能,根據(jù)需要可以知道任何人和事)講述,就能解決以上弊端,能擴大視野,讓讀者看到全景,俯瞰整個世界。作者變成一部攝像機,講述細節(jié),刻畫場景,甚至可以違背自然規(guī)律窺探人物內(nèi)心,可以乘坐時光穿梭機,在過去、現(xiàn)在和未來之間,來回穿梭,來往古今。
以哪種視角寫自己的回憶錄,取決于自己的感覺,和自己講述的內(nèi)容,記住:形式是為內(nèi)容服務的。(我說的是不是比較啰嗦,聽夠我這套說辭了嗎?我希望你沒有,因為我還遠遠沒有說夠呢。)延伸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