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次送人做養(yǎng)女?——時裝老板回憶錄《苦難與輝煌》(節(jié)選)8

 作品節(jié)選    |      2022-05-30

 服裝老板傳記《苦難與輝煌》一生的旅程部分節(jié)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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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母親說,我2歲時,因為家里太窮,根本吃不飽穿不暖。舅舅幾次對母親講,要把我送去有錢人家,就是去地主家過好日子,因為兒多母親苦。
 

有一天,舅舅和母親把我送到一個富人家。母親回到家大哭起來,舅舅見母親心痛不舍,把我接回來了。

過了些日子,舅舅又做母親的工作,一定要把我送走。這次母親下了狠心,和舅舅一起買了鞭炮,把我送到了一戶人家的屋檐下,點燃鞭炮。舊社會習俗,把自己養(yǎng)不起的嬰幼兒放在富裕人家門口,放個鞭炮,意思是將孩子送給你們養(yǎng)育。
 

沒想到這戶人家的兩條大狗發(fā)瘋似的跑出來,差點把我吃了,嚇得母親趕緊把我抱了回來。

從此,母親再也沒有送走我的念頭了。
 

我從此很害怕舅舅,看見舅舅來了就會躲得遠遠的,在我幼小的心靈留下陰影。我在母親面前表現(xiàn)得更乖,怕母親再次將我送走。
 

在我幼小的內(nèi)心深處,母親是至高無上的。母親像棵大樹,撐起了這個貧困的家。

父母真像醋壇子泡胡椒——嘗盡了辛酸,才把我們姐弟7人養(yǎng)活。

大姐16歲就嫁到了別人家當媳婦去了。

二姐13歲就進了安江紗廠當童工。

三姐也是很小就嫁到長沙去了,都是為了減輕父母生活的重擔。

三個姐姐都脫離了苦海。上帝給了我這條命,看來我注定是來受苦的。

 

 

 

三次送人做養(yǎng)女?——時裝老板回憶錄《苦難與輝煌》(節(jié)選)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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